劣质花生酱里漂浮死苍蝇续 流向火锅店和小饭店
2007-7-16 13:48:30 [本网编辑]
7月13日,经区蒿泊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山口村的私自生产、销售花生酱的黑作坊做了进一步调查处理,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成品半成品予以暂扣。那么,这间黑作坊的加工设备、劣质原料来自何处?生产的劣质花生酱又流向了何方?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采访。
不顾禁令继续四处送货
7月13日10时许,记者随同工商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私人作坊。记者看到,院子里干净了许多,10多只盛花生酱的塑料桶好像刚被冲洗过,院子里炒花生用的机器也明显干净了。问起朱某某,王某回答说:“有人要10多斤花生酱,他一大早出去送货了。”
经区蒿泊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责问她:“不是已经责令你们停止生产和销售了吗?你们怎么还在外出送货?”王某见状立即否认了自己的说法,改口称朱某某是去别处办事了。据了解,这间黑作坊的主人王某和丈夫朱某某都是河南平顶山人,去年来到威海。王某承认,他们花了近3000元钱从别处购买了旧石磨、炒花生用的旧机器等设备。
产品流向火锅店和小饭店
王某承认没有办理任何证件。对于无证生产、销售花生酱是否违法等问题,她均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话来搪塞。执法人员问王某委托书究竟是怎么回事时,王某也说不清楚。
王某说,做花生酱的原料是环翠区桥头镇一个小贩给他们提供的。她当时没有打开看,后来才知道花生米过期了。“有时候我们下乡去收购花生米,但是成本太高了,小贩送的价格稍微便宜点。”王某解释说。
王某告诉执法人员,花生酱主要是销售给中小火锅店做调料用,每斤价格是4.5元。一箱花生酱共12小袋,每袋2.5公斤。“钱主要被火锅店赚去了,我们赚不了多少钱。”王某辩解说。
据了解,朱某某生产的花生酱也销售给市区的一些小饭店或村民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