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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漏洞、法规、标准
中国新闻周刊  2007-8-18 14:19:19  [本网编辑]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则对记者谈道,“我们不应该只关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而应该花费更大精力用于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很多人说过,更重要的是那么多农民生产环节的管理,菜市场和小餐馆的管理被忽略了。”

  他认为,按照中国人的讲究美食、讲究鲜活的饮食习惯,普通老百姓每天吃的东西中工厂的制成品并不多,大部分老百姓的餐桌都来自于菜市场之类的供应。

  因此,“我们应当花费更大精力用于这些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他建议说。

  法规

  在商务部每年发布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中,曾显示中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上市食品超标问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等等。

  从去年以来,国家质检、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实施了部分食品新标准,重新修订了一些食品新规定,针对流通领域的安全问题新出台规定有: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2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回收食品不能“再回炉”加工,也不能再作为生产原材料来生产加工食品;

  去年12月20日,商务部正式颁布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从今年1月1日起,茶叶、酱油、啤酒等13类食品,贴有QS质量安全标识才可上市流通。国家质检总局还计划在年内将所有种类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

  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则规定了购销台账制度,要求商家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新办法还规定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于今年8月底,实施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

  商务部方面,该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不久前对媒体表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07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年内出台。此外,商务部也在抓紧制定储备肉、储备糖内贸标准化等方面的部分规章,将于年内陆续出台。

  标准

  除了增加法律法规弥补食品安全的漏洞,在食品标准制定方面,对流通领域的一些规范近年来也在逐渐完善。

  6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其中,包括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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