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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次不合格粽子停止销售
 2007-6-18 11:53:17  [本网编辑]
      端午节将至,粽子又成为热销的节日食品。继我市质监部门日前公布深圳产粽子85.7%合格的抽查结果后,市工商局今日又公布了对深圳市场上销售的粽子食品的质量监测情况。监测结果显示,95%的粽子质量合格,市民可放心购买。 

  今年5月底,市工商局委托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深圳市场上销售的60批次粽子样品进行质量监测,结果57批次合格,合格率高达95%。监测活动涉及我市15家经销单位和11家生产企业。所有抽检样品的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及血性链球菌项目全部合格。 

  不合格粽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超标和商业无菌不合格。 

  监测显示,3批次不合格粽子食品中,两批次为大肠菌群超标,问题出在深圳市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和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布吉大芬分店销售的标称相同的生产企业“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21日生产的“思念”牌国粽天香(紫米南瓜粽)和双色豆沙粽。标准要求,粽子食品大肠菌群应≤230MPN/100g,双色豆沙粽实测结果为2400MPN/100g,超标九倍多。另一种国粽天香(紫米南瓜粽)也超标达3倍。 

  监测中发现的另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中山分店销售的标称“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今年5月28日生产的“六湾”牌蛋黄肉粽,为商业无菌不合格。这表明食品中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生长繁殖的微生物。监测显示,上述“六湾”牌蛋黄肉粽含有嗜温需氧杆菌、酵母菌、嗜热需氧杆菌及嗜温性厌氧芽孢杆菌。它们一旦超标,将容易引起肠道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等。 

  对于监测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粽子食品,市工商局已责令有关经销单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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