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吃出发臭小龙虾
2007-6-28 10:18:35 [本网编辑]
日前,在某地产公司上班的李刚(化名)邀朋友来到位于重庆江北北城天街的华厨大酒楼用餐,点了每位28元的自助火锅。其间,李刚发现小龙虾有一股臭味,大堂经理遂建议给李刚另换一份,同时餐费可全额免单。但李刚在照价付费后,坚决要求将有臭味的小龙虾带到卫生监督执法所去做鉴定,但酒楼却以“老板开会,没有时间去”为由让李刚等待近两个小时。
后经江北区卫生监督执法所根据小龙虾的外观判断,其中一只虾肯定有问题,但因不够鉴定的条件(食品质量鉴定最少需要250克),最好双方自行协调。按照非损害赔偿标准,酒楼当面向李刚道歉,退了餐费,并追加了消费原价作为赔偿。而在情况说明里则写明:“因小龙虾不太新鲜,如因吃自助火锅出现问题,经检查核实,酒楼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