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盒酸奶有霉斑获赔30盒酸奶
2007-6-29 10:29:05 [本网编辑]
近日,消费者袁女士很气愤地将一盒有霉斑块的酸奶放到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的办公桌上,“经销商敷衍我,不帮我解决问题,请你们帮我维权”。
原来,袁女士于6月17日在雨花台区梅山车站旁的一家私人小卖部里买了两盒500毫升的“全佳”酸奶,回家后放置在冰箱内准备第二天再吃。
到了第二天,当她倒出一盒酸奶准备享用时,却惊讶地发现其表面竟然漂有1厘米左右的霉斑块,她当即就有作呕的感觉。袁女士立即跟该酸奶的南京经销商联系。经销商却一拖再拖,迟迟没有答复。
无法协调的情况下,袁女士于近日向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检查发现,该产品的保质期限是到6月18日,也就是说袁女士准备食用酸奶的当天,该产品还在保质期限内,不应该出现霉变的情况。当天上午双方在消协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由于消费者要求对方赔偿高达800元的经济损失,经销商无论如何也不肯认同,只肯按产品金额的10%至20%进行赔偿。调解不成,第二天上午,双方又一次进行调解,最终经销商和消费者各让一步,经销商一次性给予消费者经济补偿100元,同时免费为袁女士供应30盒同规格的酸奶。至此,这起由酸奶发霉变质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